Wednesday, February 16, 2011

交警交局統一款額‧90天內繳付不扣分‧交通罰款最低40

2011-02-16 18:23

  • 交通部長拿督斯里江作漢今日宣佈,最低的罰款額從原本的100令吉,降低至40令吉,而在90天內繳付罰款的車主不會被扣分。(圖:星洲日報)

(布城16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江作漢日宣佈,從3月1日起,交警、陸路交通局和地方執法當局將統交通傳票罰款,低的罰款額從原本的100令吉,降低至40令吉,而在90天內繳付罰款的車主不會被扣分。

不過,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包括疏忽駕駛、超速、闖紅燈、雙線超車、越位、駛入緊急車道及駕駛時使用手機等行為的最高罰款額,則保持300令吉。

15天內繳付優惠

他說,在新的罰款制度下,車主15天內繳付傳票罰款,可以支付更低的罰款額;超過60天沒有繳付罰款的車主,將會被提控上庭。

而在90天內繳付罰款的車主將不會被扣分;目前的制度是只車主繳付交通罰款後,就會被扣分,導致一些車主因擔心被扣分,而拒絕繳付罰款。

此外,任何車主若在兩個月內涉及嚴重違反交通規則3次或以上,須付還雙倍的罰款。

江作漢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在扣分制度下,持PDL(實習駕照)的車主一旦被扣10分,駕照將會被吊銷;持CDL(普通駕照)的車主,扣滿15分將被吊銷駕照。首次扣滿分的車主,駕照將被吊銷一個月;第二次3個月;第3次6個月。3次以上將會被永遠吊銷駕照。

他說,內閣今天已經通過陸路交通局提呈的統一交警、陸路交通局和地方政府,在陸路交通法令下所發出的傳票罰款制度。

250cc以下摩哆罰款更低

他指出,新的傳票罰款制度,主要是重組原本3個組別的罰款類別,重新分成4個類別,並且將會依據交通工具的種類和級別,以及所違反的交通規則嚴重程度來區分。

而且,新的罰款制度,也將會把250cc以下的摩哆分類,這類摩哆的罰款將會比其他交通工具低。

他說,由於國內交通意外死亡率非常嚴重,因此政府決定加強執法,以警惕車主在駕駛時更加小心謹慎。

星洲日報‧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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