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30, 2010

广东民律居民抗议 呈书要求拆电讯塔



■ 电讯塔引起周边居民非议要求移除。



■ 居民向郭庭恺州议员提呈抗议书,要求移除电讯塔。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凌晨一时五分

(槟城27日讯)玻璃池滑广东民律提出24个论点抗争,要求议员出手相助,移除已架起的平地电讯塔。

电讯塔再招来抗议声,玻璃池滑广东民律一带的居民,基于在该路与比格斯律(Biggs Road)路口于本周竖立一支高约80尺的平地电讯塔而群起抗议,在日前晚上向区内议员郭庭恺硕士提呈24点反对理由的备忘录,要求议员反映,阻止电讯塔操作。

居民代表吴奕嫒女士即联同约10名的居民提出反对,他们要求议员在电讯塔尚未有电供及运作前加以阻止。在所列出的24点理由,包括电讯塔的电磁辐射波将对居民不利、该区为住宅区,区域划分未允许电讯塔竖立、附近有多所学府、道路保留地不该改为电讯塔用途,法律上禁止改换用途、电讯塔高度已超越区内高度限制。

此外,反对理由也提及抵触城乡策划法令、抵触地方政府法令及街道沟渠法令、电讯塔是非法、没有根据现有法律、在建塔前未获准砍树、没有通知居民及举行听证会、建塔造成电供设施移位、一些树木受影响危及公众、建筑结构破坏景观、产业价值受损、电讯塔没有适当“退后”(setback)等。

他们的论点也质疑有关结构的建造没有向各有关方面提呈图测以策安全、肯定影响公众健康及安全、没有竖立告示牌、作法有违正常操作。由于尚未有电供,因此他们要求停止电供,不该继续允许开工。

在记者会上,吴奕嫒也向郭庭恺询问,是否可向法庭申请庭令以阻止有关电讯塔的运作;她同时表示,目前已展开联署行动,以通过居民力量来反对电讯塔竖立在该区。

未及时阻止土地局 郭庭恺承认疏忽

未加“反对”,州议员郭庭恺承认有“疏忽”。

玻璃池滑区州议员郭庭恺受询时承认,他于今年10月中接获东北县土地局的来信告知计划在广东民律及比格斯路路口安装平地电讯塔,要求他在两周内回复提出意见,不过郭庭恺没在限期回复,其助理则在较后即11月回信,并表明“不阻对方”(tiada halangan)。

郭庭恺说,由于有关信件来自土地局,而非电讯公司或市政局,他即以为有关方面将较后向市政局提呈图测以及徵求周边居民的同意,所以他即在没有反对下同意。然而,针对居民的反弹,他承认在事前未先徵求居民的意见,所以这一方面出现疏忽。

他表示,将来一旦接获类似信件时,将会向周边的居民或是要求一些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提供意见,以免电讯塔建后引非议。

勿将责任推给议员 当局应发函居民

郭庭恺披露,其手头上也在近日接获来自市政局一站式中心(OSC)告知计划在1间酒店屋顶上安装电讯塔,而他已接获公众投报,所以将回信反对。

无论如何,郭庭恺也质疑有关反对的有效性,是否议员反对,电讯塔即不会获准安装?他认为有关方面有必要发信给周边的居民听取意见,不是将责任都推给议员,而他相信一般上都没有人愿意将电讯塔放在自家门前。

针对比格斯律电讯塔,在电讯塔安装信中有列出一旦面对人民反对即会拆除,他认为有关电讯塔即然有人反对,就应移除他处。他也担心在未来2个月,即州政府发出的12月31日宽限期后,将有更多电讯塔竖立,所以他要求州政府公布即将建塔地点,同时需咨询周边人士。